为深入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理论思想,健全完善融提醒预防、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以下简称“三早”预警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理论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推进党风政风和校风不断好转。
健全完善“三早”预警机制,一是要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二是要坚持有错必究、防微杜渐的原则;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的原则。要依靠制度的约束力,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架设一道监督警戒防线,有效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最大限度地关心、爱护和保护干部。
二、适用范围
“三早”预警机制适用范围为校内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党员教职工的预警管理由所在处级单位参照此意见执行。
三、预警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三早”预警机制分为警示提醒、警示诫勉、警示追究三种预警方式。
1、警示提醒。立足于事前防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公司党政、纪委认为有必要提醒的问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需要事前提醒的问题。
2、警示诫勉。立足于事中监督,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不廉洁行为的;警示提醒后发现需要实行告诫的。
3、警示追究。立足于事后挽救,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党员干部出现违反党纪党规、政纪条规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轻微或较轻,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警示诫勉后仍未整改到位的。
四、实施预警的方法步骤
1、收集线索。学校纪委应通过信访举报、廉政风险排查、专项治理检查、干部考察、征求意见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线索。校内各处级单位在工作中发现需要给予预警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2、处理线索。学校纪委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排查,属于受理权限范围的,及时实施预警处理。错误情节较重,已构成严重违纪的,不属于预警范畴。
3、确定对象。警示提醒的对象可以直接确定,警示诫勉和警示追究的对象应当在了解、初核或调查后确定。
4、实施预警。预警主要采用廉政谈话方式实施,一般由学校纪委组织进行,并安排纪监审办公室人员做好谈话记录,履行相关手续。根据预警需要,也可采用书面函询、民主生活会等适当方式加以提醒。
对警示提醒的对象,要告知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事项,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承诺或答复;对警示诫勉的对象,要就有关问题及时给予告诫和劝勉,终止其错误行为;对警示追究的对象,要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报告情况。
5、督促整改。预警对象对预警涉及的问题必须认真纠错整改。学校纪委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回访,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
6、资料归档。对预警工作的受理登记、实施预警、督促整改情况,要按照一人一卷进行整理后统一由学校纪委归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三早”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纪监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三早”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监审办公室主任兼任。
集团纪委要定期召开反腐倡廉联席会议,主动协调纪监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多渠道收集获取党员干部廉洁信息和苗头性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实行“三早”预警机制制度,其目的是通过“三早”载体,把党员干部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一些苗头性、始发性问题较早地预警给本人,使其早醒悟、早纠正、防止酿成大错;其着力点是强化教育、防微杜渐、从严管理、规范行为。
2、严肃纪律。“三早”预警机制是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的防范性监督,预警对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反省问题,实事求是地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改正不足,不得消极抵触,更不得置之不理。
3、责任追究。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三早”预警机制的实施,对预警线索收集、报告故意拖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