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韦德官方网站员工德育考评表》,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为确保员工德育考评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机构
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考评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学院的德育考评工作,组长由具体负责评优奖励工作的专职辅导员担任;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两名员工群众组成各班的考评小组,负责班级的德育考评工作,组长由各班班长担任。
二、考评原则
德育考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考评程序
员工自评——考评小组审核——公示---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总支审核签章
四、分值细则:
加分项:
1、积极要求进步(1-2分),其中,提交入党申请书1分,参加党校学习获得合格证书2分,党员2分。提交入党申请和参加党校学习获得合格证书只能在适评学年进行加分,党员加分不受学年限制。
2、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或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等突出的事迹(以事迹材料为准) (6-12分),其中,每项事迹按照社会影响分别加分:校内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12分。
3、有积极帮助、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以事迹材料为准) (2-5分),其中,每项事迹按期社会影响分别加分:校内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4、学年中个人曾受到学校、学院级通报表扬1次(以记录或文件为准) (2-3分),其中,学院级2分,校级3分。
5、表现突出,学年中个人获得国家、省、市、院级荣誉称号或奖励(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 (4-10分),其中,国家级10分(国家级一等10分、国家级二等9分、国家级三等及以下8分),省部级8分(省部级一等8分、省部级二等7分、省部级三等及以下6分、),市级6分(市级一等6分、市级二等5分、市级三等及以下4分),校级4分(院级一等4分、院级二等3分、院级三等及以下2分)、学院级2分。 以适评学年为准,上学年获得校级等级奖学金、三好员工、优干、文体、精神文明、学习进步奖以及国家奖学金和省级奖学金不属于此项加分项目。
6、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成员(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 (4-7分),其中,参与的主要成员校级4分,市级5分,省级6分,国家级7分,其他成员院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7、非员工干部同学热心支持班、学校、院级员工工作(经核实,有记录) (1-3分),其中,2次以上加1分,累计可加3分。
8、称职的团、学组织员工干部(3-7)分,其中,班委、班团支部正职负责人5分,副职4分,成员3分,其他干部(包括科代表、寝室长等)1-2分;学院级团、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正职7分、副职6分,各部门负责人正职5分、副职4分,干事2分;员工党支部支部成员6分,党小组长3分;校级团、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正职7分、副职6分,各部门负责人正职5分、副职4分,干事2分;社团部长正职4分、副职3分,社团干事不加分。
9、代表班或年级参加学校级比赛或文体活动,经核实每次加1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或文体活动,经核实每次加2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文体活动、虽未获奖,经核实每次可加3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主要成员可酌情再加1-2分。(1-9分)
10、积极参加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有记录,每次2分,可累计加3次最高为6分,此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义务献血、三下乡活动等。(2-6分)
11、学年内所有考勤无缺席(有记录),加5分(以任课老师、班主任及班级考勤记录为依据)。(5分)
减分项:
1、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处理或处分条件(2-3分),其中,违反宪法者扣3分,一般法律或法规等扣2分;
2、纪律观念淡漠,有旷课、迟到或早退现象,未达到处理或处分条件(0.5-1.5),其中,每旷课1学时扣1.5分,每早退1次扣1分,每迟到1次扣0.5分,如旷课达到16学时按有关项目扣分;
3、违反学校纪律处分条例,构成处分者扣分如下:受开除学籍处分者,其德育考评一律为不合格,受警告处分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7分,受记过处分扣1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
4、毁坏公物,未构成处分(有记录),每次扣1分(1-4分);
5、有损害校园文明、环境卫生的行为,未构成处分,每次扣1分(1-4分);
6、学年内受党、团处分者,视其情节扣分(3-15分);
7、违反宿舍、图书馆、食堂、电脑使用等管理制度,未构成处分,每次扣1分(1-4分);
8、担任员工干部失职,影响工作开展,视其情节扣分(1-4分);
9、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导致重修,每门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1-4分);
10、学校与学院组织的达标活动,未达到参评条件或不达标的集体扣3-4,其中,参与的主要成员系级3分,院级4分,其他成员系级2分,院级3分。
11、无故不参加班以上的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1-5分);
12、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或不缴费,未达到受处理条件扣2分;
五、其它事项:
1、加减分值项如有重复内容,只能进行一次加减分,以最高分值的内容为准。
2、除上述加减内容外,确需加减分者,经系德育考评领导小组确认,可酌情加分。(5分以内)
控制工程系党总支
2015年5月28日修订